Tuesday, November 21, 2006

回應「與戲劇相關的master課程與一個戲劇興趣班或一個演藝學院戲劇科有什麼差異」

我不是老師,沒法以課堂所學變成教材,表面上課堂上的東西對我來說是用不著的。但我仍然十分喜歡上,執意每星期二山長水遠也要到嶺南一遊,因為戲劇的本質仍然是藝術,無論它的表現方式如何,仍然是創意的延伸,更可以成為advocacy的工具,視乎如何面對和運用。

一個戲劇興趣班的參與者心態可能是以純粹參與玩樂,投入與否視乎自己,因此可能最終的output有限。在嶺南的Master course裡參與,反思和分析比純粹參與更重要,output不是在課堂學習如何舉辦工作坊(當然也可以從中學習到這種技巧),而是在戲劇工作坊背後引起的討論回應。
我們在課堂上的創作,無論「成功」與否都是一個過程。因此所謂的評分,我不會太過重視,重視的反而是自己是否用心參與,過程中自己是否有所改變。而且工作坊要真正有用,不是一兩天就能成事:看看Cohan,他的工作可是長達一年的成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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